释义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0万元,属于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现行刑法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二、法院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裁量标准? 法院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裁量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