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但有了一个孩子怎么离婚 |
释义 |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如果构成了事实婚姻,那是可以在法律上离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很严格,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 一、结婚20年没有结婚证是事实婚姻吗 结婚20年没有结婚证是否是事实婚姻要看情况。如果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并且双方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生活的,那么就满足事实婚姻这个条件,需要去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符合条件会发给结婚证。 对若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就不承认事实婚姻,对于双方的关系以同居关系处理。 二、没有结婚证有两个娃娃离婚可以吗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 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有了孩子的,则如果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那么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 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需要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最后双方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三、结婚18年没领证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只有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可以在补办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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