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彩礼:若彩礼是属于男方给女方的赠送, 且无特殊规定,那么这彩礼通常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我国现如今的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所有,而彩礼一般是婚前赠送,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产品属于何人财产。陪嫁:配送的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要看这嫁妆给的时间、有没有特别说明是给谁的。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那么大多属于女方家人对女方的个人赠送,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是婚后(结婚登记后)给的陪嫁,女方家人没有特别说明是给谁的,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为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