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释义 |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停止生产、经营,实施食品召回,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食品。 其处罚标准是: 1、如果是一般情形的,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那么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停止生产、经营,实施食品召回,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停止生产、经营,实施食品召回,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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