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
释义 | 东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如下: 1、为优化我市人口结构,提升城市竞争力,畅通人才入户渠道,规范入户管理服务,制定本办法; 2、符合规定的人才准入条件,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非莞户籍人员申请入户我市; 3、市人民政府统筹全市人才入户管理服务工作,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全市人才入户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人才入户统一纳入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秒批”通用平台,并制定相应进驻、共享工作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市“秒批”通用平台基础上建立和维护人才入户“秒批”专项模块,负责审核人才准入资格; 4、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各类人才的入户手续,审查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守法情况,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协助解决日常审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人才入户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评价、程序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 东莞市人才入户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国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2、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 第十条 在审核过程中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资料等存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对申请人开展调查,涉及申请人的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申请人不配合审核部门调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对该申请作不予审核通过处理。 为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审核效率,具备条件“秒批”的应当实行“秒批”。不具备条件“秒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情况特殊的,可延长审核时限。需要延长时限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