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肩章三号和四号的区别在于,三号肩章普男用,四号肩章普女用。肩章号数是根据使用者的净胸围厘米数,也就是胖瘦来决定而不是身高来决定。具体如下:男胸围112,以上用1号,102,110用2号,92,100用3号,90以下用4号,女胸围96以上用3号,86,94用4号,84以下用5号,男性胸围在84厘米的就是相当瘦了,军服最瘦的是设定的是84厘米,军服以及帽徽、肩章和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军人退出现役时,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