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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年
释义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都有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15年[竣工年限5年以内(含5年)的二手房,参照一手房标准执行];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申请购房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应与申请的购房贷款年限一致。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一、重庆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调整贷款基本政策
    职工按时连续足额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
    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继续实行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做好异地贷款工作
    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庆市户籍职工,在重庆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装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根据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第一条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3、可贷额度。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倍。
    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贷款方式有哪些
    1、个人购置住房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由银行发放的贷款,包括期房按揭贷款和现房按揭贷款。
    2、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二手房的贷款。其中二手房是指已取得全部产权、可以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交易的住房。申请贷款的二手房房龄一般不超过15年;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一般不超过25年。
    3、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自有住房装修的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五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个人家居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家居支出的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5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5、个人商用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自营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所购商用房应是现房,最高成数不得超过六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6、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担保贷款组成的贷款,即当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两种贷款之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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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4: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