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红头文件盖章不是必须的,要视情况而定。从实际看到的红头文件来看,省政府文件不加印章的很常见。还有些不加印章的文件编了序号。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其指的是指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声明、公告、公示类等的俗称。 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红头文件指的是指党中央或者是国务院这些机关下发的文件,当然,现在也有人把红头文件泛指自己的上级部门发布的文件。像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下文里是一定不能少了公章的。国家规定,一般来说党委或者政府文件一律都是要盖章的,除非是会议纪要或者是非重要会议通知之类的,不用加盖公章。其实公章的意义就是某个单位,某个机关的的证明,它具有法律效应,有公信力。 因此单位,机关等发布的公文都应当要加盖公章。为的就是说,向大家明确,这确实是本单位,本机关发布的文书。还有就是告诉大家这篇文书具有法律效应,有公信力,有约束力,不是随便发布的。最后一点,像党委机关发布的带有红头的某些特定文件,比如说通报或者通知,这些也是可以不用盖公章的。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有要求:“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1,特定格式的“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2,命令(令)、议案不加盖机关印章。 3,法定会议通过的决议类公文不加盖印章。 4,联合上报的公文,协办机关可以不盖章。 5,地市州盟以上党的机关下发公文可以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