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现场监管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非现场监管包括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两方面内容。合规性非现场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信贷规模、资产负债比例的执行情况等。风险性非现场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盈利状况、市场风险等。监管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应当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完善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非现场监管的重要工具。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现场监管是指通过收集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行业整体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状况的报表数据、经营管理情况及其他内外部资料等信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行业整体风险状况和服务实体经济情况进行分析,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持续性监管过程。非现场监管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重要手段,在监管流程、风险识别判断、监管行动制定和实施中发挥核心作用。《中国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监管机构应当健全数据、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制度,持续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改进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夯实非现场监管基础。银监会非现场监管牵头部门应当牵头负责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的设计、发布、执行、修订和废止,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报送和管理要求,建立报表指标解释说明机制,形成统一规范的非现场监管数据内部共享和对外披露规范,并负责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业务管理、维护。银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辖区内非现场监管工作需要,增加设置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或区域特色报表。银监会信息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维护,改进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功能。《中国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各级监管机构应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强化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数据、信息报送管理,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各级监管机构应当按照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要求,依托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定期收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报表,并按要求进行加工处理。各级监管机构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数据、信息。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流程应当包括信息采集、质量审核、情况记录和信息变更四个主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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