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三禁两不” “三禁两不”指学校的在校学生严禁饮酒酗酒、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在校内抽烟、不准结伙抱团、不准不假外出。 1、严禁饮酒酗酒: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外出活动一律不准饮酒酗酒,严禁学生酒后进教室、寝室等集体活动场所,严禁学校超市向学生出售各类酒品。 2、严禁携带隐藏管理制刀具: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包括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刀具)进入学校,严禁购买、佩戴、隐藏管制刀具,严禁任何人向学生非法销售、贩卖、邮寄管制刀具。 3、严禁在校内抽烟: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及社会公共场抽烟,严禁学校超市向学生售卖香烟。 4、不准结伙抱团: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提倡同学之间友爱互助。不准结伙抱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拉帮结派。 5、不准不假外出:学生外出必须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准私自外出,逾假不归,严禁翻墙翻门出校。 (二)“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隐藏管制刀具。 二、不准打架斗殴。 三、不准结伙滋事。 四、不准擅自外出。 五、不准酗酒抽烟。 六、不准衣冠不整。 七、不准侮辱他人。 八、不准赌博盗窃。 九、不准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十、不准进营业性歌舞厅酒吧。 法律依据: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三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