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分裂症的人签的合同有效力吗 |
释义 | 精神分裂症的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力要视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状态决定。 首先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其如果可以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内容与法律后果的,能以自己的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已承担民事义务的,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合同义务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其次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因精神障碍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内容与法律后果的,无法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即与其签订的合同要经过抑郁症患者的法定代理人确认同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抑郁症患者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内容与法律后果的,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其实施的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即与其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一、我国关于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是怎样的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其自己的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 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部分独立地,或者说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典》第十九条;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法律只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和与其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则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在经法定代理人允许的情形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各类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无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也就是说,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在我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类: 1.一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二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二、合同的其它生效要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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