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携带证件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父母双方正反复印到一张纸上),信息卡(妇幼保健卡),婴儿的名字需提前定好。办理出生证明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