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现在还给开单身证明吗 由于国家已经在政策上废除了这一证明,所以需要办理的最好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具体咨询。 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二、单身证明怎么开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单身证明开具流程 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四、开单身证明注意事项 1、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