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优先。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是:一、军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二、另外需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还有《军官证》或《士兵证》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