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历在医院保存多少年 |
释义 | 门诊病历一般保存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为30年。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缩微技术等对纸质病历进行处理后保存。 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一、病历在法院作为证据吗 当然是可以的。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 如果是人身伤害的案件,医院病历的复印件(加盖医院的印章),相当于原件了,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如果涉及到医院的医疗问题的诉讼,病历同样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不过,这个时候,先行需要通过卫生局等部门,封存病历,防治被医院修改。 二、民事证据保存期限 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各类证具的保存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所以原始证据的保存时间也只能参考一般证物的保存时间。 1、档案至少30年,证据至少15年。 2、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3、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具体案卷保管期限的划定,参照《保管期限表》办理。 4、刑事案件中的赃、证物,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退还受害人的以外,民事案件中的权益凭证,在结案后,除应当退还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的以外,凡需附卷保存的,其保管时间与案卷划定的保管期限相同。刑事案件中的证物,不宜于长期保管的(如血衣、凶器等),在没有新的规定以前,仍依最高人民法院(64)法研字第77号《关于刑事案件中证物保管问题的批复》中提出的至少保存15年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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