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晞”不是繁体字,是简体字。这是一个规范汉字,可以上户口本。如果打不出这个字,可以换其他输入法,有的输入法收录的汉字不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