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义乌市佛堂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佛堂镇朝阳东路91号 2、义乌市苏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苏溪人民路1号 3、义乌市上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上溪农贸街8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