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厦门出生日期更正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二、厦门出生日期更正相关法律 1.《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主席令公布)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 第五十二条:公民出生日期确因户口登记机关录入等原因造成登记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 3.《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一百三十五条:凭《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和已更正过出生日期的人员,提出更正出生日期申请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第一百五十二条:下列户口登记事项,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五)更正登记:出生日期(未满16周岁)、民族、性别。 第一百五十三条下列户口登记事项,经设区市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二)更正登记:出生日期(已满16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