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杭州落户条件有八条:(一)夫妻投靠(二)老年投靠(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五)华侨回国定居落户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六)高技能人才落户(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留学回国人员需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证》,凭工作证和学历认证书办理。(八)积分落户凡持有杭州市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均可申请积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