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是否还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学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 |
释义 | 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一般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一般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了,但是学校必须要拿出证明自己已尽责了的证据,否则可能会担责。对于权益受到侵害的学生来说,如果学校并不能提交足够的证据,且学校也不承担责任,则可以选择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还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一般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一般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了,但是学校必须要拿出证明自己已尽责了的证据,否则可能会担责。对于权益受到侵害的学生来说,如果学校并不能提交足够的证据,且学校也不承担责任,则可以选择起诉维权。 学校侵权行为有哪些 学校常见侵权行为如下: 1.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2.学校强令学生征订刊物,推销学校指定的学习、生活用品。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侵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学校侵权的法律责任如下: 1.因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及生活设施、生活用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而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承担责任。 2.学校应承担必要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果因学校未尽管理义务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责任。 3.学校应履行对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责任,对他们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果因为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4.学校负有对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在履行义务时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做好工作,并应尽责,如果未成年人人在学校受伤的,学校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八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教育机构生活、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应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教育机构生活、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学生在校伤害应根据年龄和伤害原因进行区分。 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校外原因以外的原因在学校受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年满十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校外原因以外的原因在学校受到伤害的,除受害学生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外,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薛雯雯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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