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下唯一住房如何认定 |
释义 | 主要看房产证上户主的家庭是否拥有超过1套的住房,同一户口下的每一人名下的房产都要算入。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应提供购买房屋签订的合同),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家庭唯一购房常称首套购房,指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住宅,住房套数特指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不含商业办公等不限购房屋类型。在对于“首套房”认定比较宽松的银行,市民只要以前申请的房贷已经还清,再贷款就可以算作“首套”。在稍微严格一些的银行,市民将此前办理的房贷还清,房子没有卖掉,再买房办贷款仍算作“二套”,但如果卖掉了已经还清贷款的房子,再买房办贷款就可以算作“首套”。在“首套”认定标准严格的银行,只要市民以前办理过住房贷款,无论是否已经还清,也无论此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已经卖掉,再买房办贷款都要算作“二套”。 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有以下: 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无住房,首次只购买一套住房; 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住房的; 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住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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