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证驾驶一辈子不交,会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的,当事人逾期缴纳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加收滞纳金,还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证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证驾驶认定: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一直不去处理,是会产生滞纳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