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具体情况可以变更合同:1、监理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2、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3、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4、附加工作分为延长监理或相关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工作内容两类;5、附加工作酬金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