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等功转业加多少分 |
释义 | 对于军人转业档案量化评分中,很多战友对于自己立功授奖是否能加分,加多少分不太清楚,法妞问答网小编最近就集中寻找了一下相关的规定,在这里就帮大家把这一方面集中的梳理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法妞问答网小编今天收集整理的这些规定主要适用于以下人群: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 一、转业军人的定义:是指部队官兵直接从部队转入地方分配工作的,称转业军人。 二、转业军人立功怎么加分? 务兵和服现役12年以内(含)的士官,每服役1年计3分;士官服现役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5分。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那么这个所谓的量化评分有什么用呢?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量化评分得分总和作为政府为退役士兵安排工作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 三、立功受奖的加分项: 这里主要分两种,平时奖励和战时奖励: (一)平时立功奖励(以下奖项累计计分) ①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 ②优秀士官人才奖,三、二、一等奖每次分别计4、8、12分;获政府特殊津贴的,计30分; ③个人三等功,每次计3分; ④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 ⑤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 ⑥个人获得荣誉称号,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授予的每次计50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每次计60分,总部(含多总部联合)授予的每次计70分,中央军委授予的每次计80分。 (二)战时立功奖励(以下奖项累计计分) 在这个加分项中,特别解释了战时的含义 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给那些在后台咨询执行国际维和任务是否算作战任务的战友一个回复,通过查阅相关内容:国际维和是非战争行动中的一项,非战争行为!所以在国际维和期间的立功受奖都属于平时立功奖励,而不属于战时立功奖励。 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战时荣获个人三等功的,每次计20分;战时荣获个人二等功的,每次计40分;战时荣获个人一等功的,每次计80分;战时荣获个人荣誉称号的,每次计100分。 (三)奖励认定。 获得优秀士官人才奖的,退役士兵本人应具备受奖证书,同时档案中必须具备奖励通令;获得上述其他奖励的,退役士兵本人档案中必须同时具备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或命令等材料,获得平时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还应具备受奖证书和奖章。 (四)职业技能等级加分项 以档案中《XX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予以计分。 (1)初级技能(五级),计1分; (2)中级技能(四级),计3分; (3)高级技能(三级),计5分; (4)技师(二级),计7分; (5)高级技师(一级),计9分。 职业技能等级记分按照其中最高等级记分,不累计。 (五)残疾等级记分 (1)士兵服役期间因战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分别计50、40、30、20、10、5分; (2)士兵服役期间因公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分别计30、20、10、5、3、1分。 残疾等级记分以量化考核时的残疾等级为准记分。 (六)烈士子女记分和其他情况记分的情况啦! 是烈士子女的,计30分。 (七)艰苦区域服役加分情况 (1)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并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周年以上的计分。其中,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1分;在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2分;在四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3分;在五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4分;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5分。 艰苦边远地区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完善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政干〔2010〕115号)列出的行政区域确认。 (2)从事核专业工作并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核辐射保健津贴一周年以上的计分。每服役1个月计0.25分。 (八)服役期间参加过对外战争,作战地点在境内的,每1天计0.1分;在境外的,每1天计0.2分。 符合上述情形两(含)种以上的,累计计分。 总之有上述情形的,部队团以上单位应予以确认并记入士兵本人档案。地方评分以退役士兵档案中原始记录为准。档案丢失或其中部分材料丢失的,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由法妞问答网提供,若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妞问答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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