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注商标是什么行为 |
释义 | 抢注商标是商标侵权行为,抢注商标不会被允许注册。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一、注册商标人有什么权利? 商标注册人具有以下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 ,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书面协议,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商品质量。应当备案,但未规定效力);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标的行为,高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禁止他人未许可的使用; 5、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6、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书面形式,公告之日起生效); 7、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佥继承人继承; 8、标记权:在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包装上进行”注册商标”标记,或者其他法定标记的权利; 9、续展权:届满前进行续展的权利。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使用他人姓名为商标是否侵权纠纷 对于将他人姓名作为商标名称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侵权。 《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 《商标法》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果抢注的名人姓名商标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混淆误认,也可以使用本条款来保护。 如果是用自己姓名进行注册,是不会涉及侵权的。 三、商标抢注会被判刑吗? 法律规定商标抢注一般不会被判刑,如果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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