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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档案转移办理流程是什么?
释义
    一、首先确定个人档案是否需要转移。从外地工作几年,回到当地,找不到工作;这时候个人档案关系暂时不用转移。找到工作后,有了新的工作单位,个人档案就从外地转移了。如果你在当地找不到工作。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工作,没有工作单位,可以把个人档案转到当地劳动社会保障中心,也就是人才市场;这里有代收机构;这是为了以后办理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会用到个人档案,所以没有单位的时候会转到当地的人才中心。
    2、从当地人才中心出具接收证明。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在人才中心出具接收证明,上面写着接收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并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原工作单位。
    三、档案转出证明及档案资料。个人档案在原外地工作单位。原单位收到当地档案接收证明后,会将个人大档案和转出证明一起发送给当地接收单位,即人才市场,户口必须在当地;文件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
    四、档案收到后的收据。个人档案从外地寄回后,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信息和转出证明,还有一栏是收据;这个收据由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工作单位;收到收据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5、档案和养老保险应该放在同一个地方。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至少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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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