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政法学院录取分数线 |
释义 | 山东政法学院分数线在各地市不同,安徽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95分,具体如下: 1、2022年山东政法学院在安徽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95分,对应录取位次为91753;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30分,对应录取位次为17452; 2、2022年山东政法学院在广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31分,对应录取位次为74658;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37分,对应录取位次为9698; 3、2022年山东政法学院在贵州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37分,对应录取位次为59691;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46分,对应录取位次为10624; 4、2022年山东政法学院在河北物理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20分,对应录取位次为68611;历史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36分,对应录取位次为16205。 5、2022年山东政法学院在甘肃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36分,对应录取位次为36612;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84分,对应录取位次为7984。 法律依据: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 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 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 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十条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 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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