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免费用血对象有献血者及其父母、子女及配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上述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除或者减少上述规定的费用。免费用血标准: 1、无偿献血累计六百毫升以下的,免费享受医疗用血两倍; 2、无偿献血累计六百毫升以上一千毫升以下的,免费享受医疗用血三倍; 3、无偿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受无限医疗用血; 4、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免费享受等量医疗用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