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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
    法律分析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拓展延伸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要求是根据公司法规定的。首先,公司应当根据法定程序通知所有股东参加大会,通知应提前一定期限,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在大会召开时,应有主席主持,记录员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会议的公正和准确。根据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股东在会议上可以行使表决权,讨论并决定公司事务,如审议财务报告、选举董事、审议合同等。另外,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还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股东持股比例、提前通知股东等。公司应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要求是根据公司法规定的,确保会议的公正和准确。公司应按法定程序通知股东参会,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会议应由主席主持,记录员记录会议内容。股东在会上行使表决权,讨论并决定公司事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还需满足特定条件,如股东持股比例、提前通知股东等。公司应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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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