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以当地拆迁部门通知为准。计划共实施规划提升、功能提升、品质提升、管理提升、城区房屋征收动迁五大类145个城建交通工程,加快建设基础功能完善、水绿特色鲜明、管理精致有序的沿江生态宜居城市。征收范围:东至江苏塑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围墙、西至江苏塑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西围墙、南至文昌路、北至江平路。征收对象:上述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