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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条件有什么呢?
释义
    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条件:
    1、执行完毕后,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
    2、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撤销的。
    执行回转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救济制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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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