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家无权选择顾客,只有消费者选择经营者的权利,没有经营者选择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如下: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方法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2、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 3、经营者是否具有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方面,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综上所述,商家无权选择顾客,消费者对于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投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