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有: 1.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2.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且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 3.中国合营者可以用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一、营业执照里面规定的注册资金什么意思?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作出了较大改动。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二、公司股东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货币出资又称现金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用于实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知识产权所有人将也可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条,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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