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股东变更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流程 1、股权转让协议达成 2、股权转让公证/见证 3、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4、地税局或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公证所需材料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被转让股权所在的公司资料: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章程原件(本次股权转让前的章程);公司成立时的验资证明原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3、受让方、转让方的生份材料。 4、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企业 5、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章程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生份证 7、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决议 8、如果转让方、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还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9、如果是非深圳企业,前述材料都需经公证;香港公司,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澳门公司,需在澳门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转递;台湾公司需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公证,并经台湾海基会寄送;外国公司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2、委托书和经办人生份证明 3、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向第三人转让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提交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生的股权转让书面通知) 4、公司章程修正案(转让后的股东签名) 5、股权转让协议 6、新股东生份证明(需验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四、税务变更登记 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去国税局或地税局领取《公司信息对照表》和《税务登记变更表》提交材料: 1、法人签章的《公司信息对照表》和《税务登记变更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汽车租赁合同 4、公司章程修正案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注:税务变更登记需在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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