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合同有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索取赔偿。发现质量问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索赔,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约定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通过法院起诉开发商。当事人可以要求保修房屋,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退房,退房一般需要提供权威房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来做评估标准。 但实践中,因质量问题而退房的条件不易达成,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时,才可以要求进行退房处理。另外,如确因质量问题而需要退房的,一般需要提供权威房屋质量检测机构的专业检测报告,以做评估标准。 此外,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之后,在索赔的过程中,就会影响到装修的进度,此时买受人的损失极大。买受人可以就延误工期的损失向开发商一并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