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责令改正工程质量问题是谁的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责令改正工程质量问题应由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如果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可能会对相关单位造成损失,但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责任人。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限期整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资质证书或者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建筑行业相关资质证书或者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9: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