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环保局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处理办法有: 1、违反举报人保护规定,故意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或者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的,或者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者采取,导致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可向法院起诉,追究泄露者的法律责任。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享有举报、检举、控诉的权利,公民享有举报权,可以向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部门等举报违法犯罪事件或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 遭受环境污染的居民,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具体途径有: 1、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2、可以登录有关网络投诉平台进行举报; 3、写信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举报; 4、直接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上访反映问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的; (二)应当制作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采取,导致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受到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三)截留、侵占、私分、挪用举报奖励资金,或者违反规定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