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团体可以做股东吗 |
释义 | 社会团体不可以做股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社会团体法人原则上不具备股权投资的主体资格,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党政机关主办的团体不得投资兴办企业。对于非企业法人的股东资格,法律进行了限制。社会团体的发起需要具备法人资格,有一定的人数参与和一定的资金做运转,发起社会团体还要向政府部门递交书面材料,包括成员个人资料等。 一、社会组织法人是什么意思?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它是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 二、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吗 1.社会团体法人,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而设立的团体。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宗教团体(如佛教协会)2.社团法人是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的,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社团法人之成员统称社员,其享有的权利亦称社员权,如股东权就属社员权。社团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社会团体法人中有的属于社团法人,例如工会、学会等,有的则属于财团法人,例如各种基金会。与社团法人对应的概念是财团法人,财团法人是指以捐助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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