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什么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时可 |
释义 |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 1、予以训诫; 2、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责令具结悔过; 4、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 5、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 6、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7、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8、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 9、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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