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具发票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发生经营活动或接受劳务的合同或书面证明。 (2)申请开具发票人的身份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个人除外)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开通用机打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委托书等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事先向主管地税局(个人向所在地地税局)咨询开具发票的具体手续、税率等问题。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