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东省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掌上、网上申请;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3、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工作后,拨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出核定生育医疗费支付的决定,网上或掌上或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生育津贴报销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生育时可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 3、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7月1日以后生育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