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是政府与社员之间的桥梁;2、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3、农民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4、参与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组织保障;5、推进农村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6、拉动经济发展,解决发展资金短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