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上对方纯属说假话咋办 |
释义 | 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是在说谎,这样对方说的话,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那么质证的意见具体应该从什么方面入手呢?针对对方提出的每一条支持其论点的证据,从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这三个方面提出质疑的意见。书写时应当逐条质证,否则法庭视为不予质证。对证据合法性的质证: 1.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 2.证据的形式是否合法; 3.是否存在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对证据真实性的质证: 1.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2.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件与原件、原物是否一致; 3.提供证据的主体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4.是否存在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