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系统离职后又入职非正常怎么处理 |
释义 | 如果在个税系统中离职后又入职非正,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在新单位入职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离职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他们帮助办理社保和个税变更手续; 2、在个税系统中进行个人所得税变更申报,将离职前的工资收入以及离职后的工资收入都纳入申报范围中;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例如:综合所得税、分类所得税等);并按照规定的税率进行缴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 1、税收协议或者国内法律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款或者退税的情况; 2、纳税人在上一纳税年度中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超过了应纳税额; 3、纳税人在跨年度的汇算清缴时,发现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超过了应纳税额; 4、纳税人在上一纳税年度中,因为特殊情况造成了误纳税款,需要进行退税处理。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办理时间一般为30天左右,具体时间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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