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凭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2、原参保地社会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