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主要为以下内容:1、确定公司名称后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2、核准通过后,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3、发起人缴纳出资;4、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