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要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成为上市公司的要求: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独立性: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三、公司上市的步骤: 1、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2、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3、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4、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5、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6、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7、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8、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9、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10、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四、公司上市大致要经历的流程: 1、 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完成有关诉讼工作。 3、聘请注册会计师介入完成有关公司上市的审计工作,并完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及有关上市法律文件报证监会审批。 6、审批。 7、上市。 8、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上市后三年财务审计。 五、公司上市所需要的时间: 从拟写可行性报告准备上市时起,到通过审核上市,大约需18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六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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