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户主可以更换吗 |
释义 | 户口本户主是可以更换的。户口户主是可以更换的,户口本上的户主是指该户口所在家庭的负责人,通常情况下是父亲或者母亲。如果户主需要更换,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户主已经死亡或者失踪:如果原来的户主已经死亡或者失踪,可以通过申请更换户主来解决户口问题。 2.户主已经迁出:如果原来的户主已经迁出该户口所在地,且无法提供居住证明,也可以通过申请更换户主来解决户口问题。 3.其他特殊情况:例如,原来的户主因为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继续担任户主,或者原来的户主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户主,也可以通过申请更换户主来解决户口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更换户主之前,需要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申请材料要求。同时,更换户主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并且需要经过审批和核准,所以具体操作可能会有所不同。 户口本变更户主需什么手续? 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 对于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无法自行到户籍部门办理变更户主的情况,需要同属于该户口的人员(新的户主)带上原户主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参考流程如下: 1.同属于一个户口的户员,需要到相关部门出具证件: ①原户主死亡的需要到社区或者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②部分地区对于离世人员火化机构要求收取其死亡证件才给予火化的情况下,家属可以让火化机构出具火化证明代替死亡证明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③原户主失踪的,需要到派出所办理报案并满足当地失踪人口条件情况,再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失踪证明。 2.同属一个户口的户员,带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户口簿原件,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派出所户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3.户政部门通过核对原户主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者失踪证明以后,资料审核通过以后当场办理变更户主。(部分地区还需要上一级审批情况的,会延迟在7天内给予办理变更户主,具体以当地户籍政策文件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