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联系在于: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一、招标书是不是要约 招标书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招标书属于邀约要求,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 (一)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二)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