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境融资在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的计算方法 |
释义 | 跨境融资在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的计算方式 跨境融资是指由我境内银行向我企业承包的海外工程项目提供人民币融资,我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向海外工程项目提供人民币融资,在我银行未设海外分支机构的地区,我银行可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境外代理行向我海外工程项目提供人民币融资、展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的背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企业希望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贸易结算,金融危机使进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 香港、澳门人民币业务发展良好在边境地区已形成了一定的人民币使用区域人民币经常项目已实现可兑换成功进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币值保持稳定国际货币合作稳步推进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对外经济贸易联系日益紧密。 根据人行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规定,纳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的各类型融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外币贸易融资: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的外币贸易融资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统一按1计算。 表外融资(或有负债):试点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要的衍生产品而形成的对外或有负债,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试点金融机构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5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其他:其余各类跨境融资均按实际情况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各类型融资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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